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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2-20 点击:
    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法学教学部门,现设有法学专业民商法律和刑事法律方向,主要培养既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精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多方面法制建设需要,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法律学院现有教职工110余人,学生2200余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60余人,博士生导师8人,博士(含在读博士生)54人。

设有刑法、民商法、宪法、行政法、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立法、法律文书等教研室。拥有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何勤华、王立民、刘宪权、徐永康等教授。
    法律学院荟萃了许多知名度很高的教授和学者。其中,有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何勤华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王立民教授,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刘宪权教授。有多人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其中王立民教授担任国家司法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刘宪权教授担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组成员。何勤华、王立民、刘宪权、徐永康等教授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法律学院法律史学被司法部、上海市确定为重点学科,刑法学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重点学科,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法律学院还承担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本科生(含国防生)、专升本以及在校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等多层次法学教育任务。法律学院倡导教师以认真的教学态度、丰富的教学内容、符合教学活动规律的教学方法,以及良好的教学效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教育效果非常显著,有20多人被评为全国、司法部和上海市的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其中王立民教授、刘宪权教授被授予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称号。
    法律学院重视科研,从1996年起,每年出版一本“法学新问题探索”万字论文集,现已出版了10本。近年来先后承担了70余项国家、司法部和上海市级的重点科研项目,且绝大部分已以专著的形式面世。全院教师发表大量论文、专著和教材、频频获奖。其中何勤华教授主编的《外国法制史》、李秀清教授撰写的《日尔曼法研究》、刘宪权教授撰写的《证券期货犯罪理论与实务》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在司法部第三届优秀教材评奖中,《刑法学》获全国普通高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证据学》和《中国法律思想史》获1998年度上海市优秀教材二等奖;何勤华教授主持的《外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该课程还荣获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和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法律学院教师还荣获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论文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3项;上海市“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二等奖1项;上海市高校思想理论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

    法律学院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的多项立法研究任务。据统计,近年来参与全国人大和政府的立法项目有50多项,有数十位教授、副教授被聘为上海和外省、市人大和政府的立法研究和咨询专家,另有数十位教授被聘为上海市各区的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专家、咨询员。法律学院教师积极参政议政,为上海的法制建设、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其中,有多位教师出任上海市(区)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有多教师被选为上海市(区)政协委员。法律学院还在中外法律文化交流中担当了重要角色,成为国内法律文化交流的

中心。近年来,有40余位教师到欧美等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讲学、研究、学习等。同时,法律学院还组织各种研讨会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共同研讨法律以及法律文化等相关问题,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
     法律学院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坚持以学风建设为主抓手,尤其关注学生的课程学习、专业见习、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一支战斗力很强的辅导员队伍。每年都有学生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近年来,在各类知识竞赛类活动中,法律学院有6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一人获得全国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法律学院学生在各级学术类刊物上共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其中多为国家级核心或一级期刊。有多人次获“美迈斯奖学金”、“段和段奖学金”、“申银万国奖学金”、“外贸奖学金”等。法律学院班级、学生多次荣获“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市先进班集体”、“ 上海市五四特色团组织”等荣誉称号,法律学院分团委被评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法律学院学生工作系统荣获2006年上海市申银万国奖教金,汤君老师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侯玉芹老师的论文《动感地带里的拇指革命——短信思想教育探索》获上海市辅导员论坛二等奖,并被《新民晚报》、《新闻晚报》等媒体报道。法律学院与众多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和政府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个假期大部分学生能坚持到实践部门进行法律实务的见习或实习。法律学院每个团学组织在暑假举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都成效显著,两年来,共有4支社会实践队被评为上海市优秀项目,6支社会实践队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姚志华老师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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