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老一辈著名经济法学家庄咏文等教授的关怀和推动下,华东政法大学于1985 年设立经济法系,2003 年改为经济法学院,1990 年取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 年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 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法制建设的发展,经济法学院在学校党委、校长的关心下逐步成长并迅速壮大起来。近年来,全 |
|
| 院师生励精图治,团结奋进,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法于1997 年、2002 年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第四期)重点学科,于2005 年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分别于2004 年、2005 年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 目前,经济法学院已经成为在华东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经济法学院以及经济法学科现有专业教师31 人,专职政治辅导员8人。专业教师中,教授13 人,副教授12 人,讲师6 人;博士生导师8 人,硕士生导师21 人。学术梯队中14 人具有博士学位,9 人博士在读,率先实现了45 岁以下专业教师博士化的目标;有20 人曾先后出国进修、作访问学者或是从国外学成归来。现有的专业教师在各类学会、研究会学术组织中兼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的有20 余人次;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中兼任仲裁员职务的有10 余人次;取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有10 余人次。不少教师还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中兼任顾问、咨询委员等职务。 |
||
| 经济法学院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致力于法学研究和教育的内涵发展,全体教师在学术研究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形成了相互配合、团结奋斗的学术团队。为了提高本本学院的学科研究质量、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经济法学院还与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比利时、爱尔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密切友好的学术交流 | ![]() |
|
|
关系,与国外学者一起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我们已经成功举办或主办了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首届商法学术研讨会——暨商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亚洲企业法制论坛”、“公司法律论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理论研讨会”、“经济法理论创新高级专家研讨会”、“中日韩环境纠纷处理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2005 年年会”、“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讨会2005年年会”、“第三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等一系列学术会议。 |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2-20
点击:
0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 栏目列表
-
热点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