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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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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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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 早在1996年,国际法专业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同时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1998年,国际法专业获得国家批准,设立了法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点,成为华东地区第一个法学博士点,实现了华东地区法学博士点零的突破,并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国际法专业开始招收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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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研究方面,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研究项目30余项,欧盟项目2项,与校内外合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海外基金课题 30 项。1994年和1998年,曹建明教授两次为中共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GATT》和《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朱榄叶教授被推选为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小组指示性名单成员。《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于2005年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有8人多次承担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 ★ 对外交流 上海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为建成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需要一大批综合素质高、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为此,国际法学院多年来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和自身的优势,积极开拓对外法学交流,每年邀请欧美等国的法学专家和教授为本科和研究生讲学,使学生在提高外语能力的同时,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外研究的最新成果。国际法学院的教师每年赴美国、比利时、加拿大、英国、荷兰以及新加坡等国进修和讲学,对本学科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国际法学院还与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和荷兰艾柔默斯大学国际法系建立了正式的院际关系。1999年,国际法学院资料室被联合国指定为“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每年从联合国获得最新的国际法论著和资料。2005年8月和2006年9月,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大法官参观和访问了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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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实践 国际法学院的教师,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司法实践,广泛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其中,曹建明教授曾两次走进中南海,为中共中央领导人主讲法制讲座;目前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朱榄叶教授,成为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丁伟教授,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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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并提出了详尽的建设性建议,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国际法学院还承接了国家、司法部和上海市的许多重大科研项目,如《欧洲共同体统一大市场变化及中国对策》、《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上海地方立法研究》、《“复关”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法律对策》、《中国“复关”与上海地方立法》、《上海外高桥自由贸易区法规研究》、《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等。这些课题紧密联系我国对外开放实际,积极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对我国法制建设和政府决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国际法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国际法方向) 人才培养类型:培养从事涉外经济立法、涉外经济司法、涉外经济执法、涉外经济法律服务,以及国际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等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涉外经济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能胜任涉外经济审判、涉外民商事仲裁、涉外民商事执法和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涉外经济立法等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学、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商法概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司法文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专门课程: 国际公法专题(双语教学)、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刑法、国际商法(双语教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海商法、WTO法律制度、国际反倾销法、国际竞争法、国际税法、国际礼仪、法律专业外语等。 国际法学院学生就业流向 国际法学科是始终站在时代最前沿的学科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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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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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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